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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書館規則
圖書館是我們閱覽圖書及搜尋資訊的好地方,為了讓大家有一個舒適安靜的閱讀環境,請愛護我們的圖書館,並且遵守下列各項守則:
一般守則: 1.遵守有關守則及職員指示,不妨礙他人使用館內設施及服務; 2.圖書館職員有權在出口處要求檢視讀者帶離的書籍物品及個人財物; 3.保持寧靜的閱讀環境; 4.保持圖書館的整潔,館內不得飲食; 5.愛護圖書館各種資源及設施; 6.離座時,請把椅子放回原處; 7.遵守使用電腦的規則。
圖書館閱覽區使用規則: 1.不得利用書籍或任何物品霸佔座位,圖書館館員保留移走霸佔座位物品之權利而不另行通知。 2.應小心看管個人財物。 3.閱讀後之書籍放回原處或書車上;閱後之期刊、雜誌及報紙,必須放回原處。 4.離開圖書館時,必須攜帶所有私人物品離去。 5.使用影印機須遵守版權法例。複製視聽資料、電腦軟件或受版權法保護的網上資料均屬違法;違例者須負上一切法律責任。 6.館內電腦只供學習用途。同學不得擅自下載軟件及作任何非法之用,違例者將遭紀律處分。 7.任何同學如違反圖書館守則,防礙他人使用圖書館或影響圖書館正常運作,圖書館主任或當值職員有權要求他們離開圖書館。
借閱規則: 1.身份證明:借閱時須出示借書證,此證不得轉讓他人使用。 2.借閱手續:任何圖書館資料被帶離前,須在流通部辦妥手續。違例者可能會受到紀律處分。 3.借閱數量及期限: 中學同學最多可借閱五本書(圖書館管理員可借十本,閱讀大使可借七本);小學同學最多可借閱三本(圖書館管理員可借六本),每本書可借閱兩星期。圖書可續借一次,續借期為一星期。 4.逾期還書:每本書每天罰款$0.5。 5.逾期罰款須於還書時繳交。如歸還時未能繳付所有罰款,借書資格會被暫時取消。 6.遺失圖書證:如遺失借書證,應立即通知圖書館流通部。 7.遺失圖書:同學須負責依期歸還所借閱的物品,如有損壞或遺失,須負責賠償。 8.取消借書資格:凡違反圖書館使用守則者,可能會被取消借書資格。
同學如對本館有任何意見,歡迎向圖書館主任或當值之管理員提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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